用户注册协议

提示:用户在使用西北化学网服务之前请认真阅读本协议及相关业务规则内容,如对协议有任何疑问的,应向西北化学网客服咨询。无论用户事实上是否在使用西北化学网服务之前认真阅读了本协议内容,用户实际使用西北化学网,或者注册为西北化学网用户,即表示接受本协议的所有条件和条款。

西北化学网,指包括但不限于域名为“xbhxw.com”等中欣合创(内蒙古)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所有的网站及相关移动应用,是为用户提供的账户信息管理、信息发布与查询、交易撮合、订单查询与管理、信息系统服务、定价建议与咨询、代理货款磋商与谈判、相关供应链服务、共享技术、共享人才、科创服务、专家服务等(以下合称“西北化学网服务”)的互联网服务平台。西北化学网所提供的各项服务的所有权和运营权,均归属于中欣合创(内蒙古)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本协议内容同时包括西北化学网已经发布或可能不断发布或更新的相关协议、业务规则等内容,上述内容一经正式发布,即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第1条 用户注册

1.1 用户注册时应本着诚实信用原则向本站提供真实、准确、完整、合法有效的信息资料,用户注册资料如有变动应及时更新。如用户提供的注册资料不合法、不真实、不准确、不详尽的,用户需自行承担因此引起的相应责任及后果,并且中欣合创(内蒙古)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保留终止用户使用西北化学网各项服务的权利。

1.2 用户按照注册页面提示填写信息、阅读并同意本协议且完成全部注册程序,经西北化学网审核通过后即可获得西北化学网账户。用户匿名、使用西北化学网账户或第三方账户登录使用西北化学网服务的,即成为西北化学网用户。用户在选择西北化学网用户名时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不得包含违法或涉嫌侵犯他人权利等相关信息。用户在本站进行浏览、下单等活动时,涉及用户及企业真实姓名/名称、通信地址、联系方式、营业执照等隐私信息的,本站将予以严格保密,除非得到用户授权或法律另有规定,本站不会向外界披露用户及企业隐私信息。

1.3 如因用户的资料不完整、虚假或未及时更新,导致西北化学网服务无法提供或提供时发生任何错误,用户不得将此作为取消交易或拒绝付款的理由,西北化学网亦不承担任何责任,所有损失或费用等不利后果由用户自行承担。

1.4 西北化学网可能自合法的公开及其他渠道收集用户的额外资料,以更好地了解西北化学网用户,并用于西北化学网服务、解决争议和确保在网站进行交易的安全性。西北化学网仅收集西北化学网认为就此目的所必须的关于用户的资料。

1.5 用户同意西北化学网可以自行或通过合作的第三方机构对用户提交或西北化学网收集的用户信息(包括但不限于用户身份信息、财务信息、工作信息、经营信息等)进行核实,并对获得的核实结果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本协议及有关文件进行查看、使用和留存等操作。

第2条 用户账号

2.1 用户注册成功后,应妥善的保存、使用其密码。用户若发现任何非法使用用户账号或存在安全漏洞的情况,请立即通知本网站。否则,用户自行承担因自身原因而导致账号信息泄露后果。

2.2 用户将在本站注册账户转借他人使用,用户须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

2.3 用户同意西北化学网可使用关于用户的个人资料(包括但不限于西北化学网持有的有关用户的档案中的资料,及西北化学网从用户目前及以前在西北化学网上的活动所获取的其他资料)以解决争议、调解纠纷、确保商城交易安全。西北化学网有时候可能调查多个用户以识别问题或解决争议,特别是西北化学网可审查用户的资料以区分使用多个用户名或别名的用户。为限制在网站上的欺诈、非法行为或其他刑事犯罪活动,使西北化学网免受其害,用户同意西北化学网可通过人工或自动程序对用户的个人资料进行评价。

2.4 用户同意西北化学网可以使用用户的资料以改进西北化学网的推广和促销工作、分析网站的使用率、改善西北化学网的内容和服务推广形式,并使西北化学网的网站内容、设计和服务更符合用户的要求。这些使用能改善西北化学网的网页,以调整西北化学网的网页使其更符合用户的需求,从而使用户在使用中欣合创(内蒙古)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服务时得到更为顺利、有效、安全及度身订造的交易体验。

2.5 西北化学网对于用户提供的、自行收集到的、经认证的个人信息将按照《电信和互联网服务用户个人信息保护规定》及相关法律法规、本规则及平台其他规则予以保护、使用或者披露。西北化学网将采用行业标准惯例以保护用户的个人资料,但西北化学网不能确保由于技术限制的原因,用户的个人资料不会通过本协议中未列明的途径泄露、盗取出去。

2.6 西北化学网有义务根据有关法律向司法机关、政府部门等有权机关提供用户的个人资料。在用户未能按照与本协议和业务规则或者与西北化学网与用户签订的有关协议的约定履行自己应尽的义务时,西北化学网有权根据自己的判断、有关协议和平台其他规则、国家生效裁决文书或者与该笔交易有关的其他用户的合理请求披露用户的个人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在西北化学网及其他互联网络上公布用户的违法、违约行为,并将该内容记入任何与用户相关的信用资料、档案或数据库),西北化学网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用户同意,中欣合创(内蒙古)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有权使用用户的注册信息、密码等信息,登陆进入用户的注册账户,进行证据保全,包括但不限于公证、见证等。

2.7 本协议生效后,用户可授权西北化学网可由其提供网站或其他数据来源进行数据抓取、上传;西北化学网上的用户、商品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公司名称、联系人及联络信息、产品/项目的描述和说明、相关图片、视频等)均由用户自行提供并上传或授权西北化学网代为抓取、上传,采用西北化学网代为抓取、上传的,用户保证其数据来源的及时性、准确性、有效性,用户对上传的所有信息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西北化学网转载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西北化学网赞同其观点或已经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

2.8 如因不可抗力或西北化学网无法控制的其他原因使西北化学网系统崩溃或无法正常使用,从而导致交易无法完成或丢失有关的信息、记录等,西北化学网不承担责任。西北化学网会尽可能合理地协助处理善后事宜,并努力使用户免受或减少经济损失。

第3条 账户管理

3.1 用户账户的所有权归西北化学网所有,用户完成申请注册手续后,仅获得帐号的使用权,且该使用权仅属于初始申请注册人。

3.2 若使用第三方网站账号(如微信\微博等)注册西北化学网用户账户,则用户应对账户所对应的第三方网站账号拥有合法的使用权,如用户因故对该第三方网站账号丧失使用权的,则西北化学网可停止为账户提供服务。因第三方停止或暂停账号导致用户无法使用中欣合创(内蒙古)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服务或者无法备份西北化学网数据的,相关责任由用户自行承担。

3.3 用户注册成功后,应谨慎合理的保存、使用其用户名和密码,并对利用用户的用户名和密码完成管理权限验证而实施的所有行为、活动及事件负全责。用户若发现任何不当使用账号或存在安全漏洞等其他可能危及账户安全的情况,应当立即以有效方式通知西北化学网,要求西北化学网暂停中欣合创(内蒙古)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服务,并向公安机关报案。

3.4 用户依据3.3条发出的通知至少应当包括情况描述,相关的初步证据,要求西北化学网处理的具体措施,通知人联系信息等,缺乏前述信息的通知视为无效通知。用户理解西北化学网对用户的通知请求识别、采取行动需要合理时间,西北化学网对在采取行动前已经产生的后果(包括但不限于用户的任何损失)不承担任何责任。

3.5 西北化学网会通过向其它服务器备份、对用户密码进行加密等安全措施确保用户信息不丢失,不被滥用和变造。尽管有前述安全措施,西北化学网无法保证“完善的安全措施”。

3.6 用户不得将账户借/租给他人使用,否则用户应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并与实际使用人承担连带责任。一经发现,西北化学网有权注销此等账户。

3.7 用户注册帐号后如果6个月内不登录该帐号,西北化学网有权回收、注销该帐号,以免造成资源浪费,由此带来的任何损失均由用户自行承担。

3.8 用户理解并同意,西北化学网通过向用户注册时预留的地址、电话、邮箱等任一方式发送信息,或者通过西北化学网发送站内信息,即视为西北化学网向用户履行了送达、通知义务。

第4条 商业广告发布

4.1 用户同意西北化学网可以在提供服务的过程中自行或由第三方广告商向用户发送广告、推广或宣传信息(包括商业与非商业信息),其方式和范围可不经向用户特别通知而变更。

4.2 西北化学网依照法律的规定对广告商履行相关义务,用户应当自行判断广告信息的真实性并为自己的判断行为负责,除法律明确规定外,用户因依该广告信息进行的交易或前述广告商提供的内容而遭受的损失或损害,西北化学网不承担责任。

第5条 用户行为规范

5.1 在使用西北化学网的服务过程中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等规范文件,不违背社会公共利益或公共道德,不损害他人的合法权益,不违反本协议及相关规则。

5.2 不发布法律和法规禁止发布的信息,不发布涉嫌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或其它合法权益的信息,不发布违背社会公共利益或公共道德、公序良俗的信息,不发布其它涉嫌违法、违反交易规则或违反本协议及各类规则的信息。

5.3 不对西北化学网上的任何数据或信息作商业性利用,包括但不限于在未经西北化学网事先书面同意的情况下,以复制、传播等任何方式使用,或许可、泄露给任何第三方使用,或者为任何第三方使用提供便利,该等责任及于用户与西北化学网服务关系终止后三年。

5.4 不使用任何装置、软件或例行程序干预或试图干预西北化学网的正常运作或正在西北化学网上进行的任何活动。用户不得采取任何将导致不合理的庞大数据负载加诸西北化学网网络设备的行动。

5.5 不得进行危害计算机网络安全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使用未经许可的数据或进入未经许可的服务器帐号;不得未经允许进入公众计算机网络或者他人计算机系统并删除、修改、增加存储信息;不得未经许可,企图探查、扫描、测试本平台系统或网络的弱点或其它实施破坏网络安全的行为;不得企图干涉、破坏系统的正常运行。

5.6 不得违反西北化学网已发布的各项规则。

第6条 责任范围与限制

6.1 用户违反第5条行为规范时,西北化学网有权依据平台规则,做出相应处理或终止提供服务,且无须征得用户的同意或提前通知用户,西北化学网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6.2 根据相关法令的指定或者西北化学网业务规则的判断,用户的行为涉嫌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违反本协议或平台已发布的相关协议条款的,西北化学网有权采取相应措施,包括但不限于罚款、暂扣款项、直接屏蔽、删除侵权信息、降低信用值或直接停止提供服务,直至注销账户。

6.3 用户理解并同意,用户提供的服务合同,合同履行的瑕疵担保及付款责任应当由用户根据约定内容承担,作为交易信息平台的西北化学网,与用户是独立的商事主体,不向用户承担任何担保或连带责任。

6.4 用户在订立、履行服务合同之前,应当自行审核对方的真实性及履约能力,应当要求输出方提供此需求的相关详细等信息。特别地,西北化学网作为服务信息平台,无法控制每一订单所涉及的采购需求、付款能力、货物形状、货物质量、及服务用户信息的真实性或准确性。用户因订立和履行服务而遭受人身损害、财产损害的,或造成第三方人身、财产损害的,应当依法向责任主体追究法律责任,西北化学网不承担任何责任。

6.5 用户账户被注销后,西北化学网没有义务为其保留或向其披露其账户中的任何信息,也没有义务向用户或第三方转发任何用户未曾阅读或发送过的信息。

6.6 用户理解并同意,与西北化学网的协议关系终止后,西北化学网仍享有下列权利:

6.6.1 继续保存用户未及时删除的注册信息及使用中欣合创(内蒙古)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服务期间发布的所有信息的权利,直至法律规定的记录保存期满;

6.6.2 用户在使用中欣合创(内蒙古)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服务期间存在违法行为或违反本协议和/或规则的行为的,西北化学网仍可依据本协议向用户主张权利;

6.6.3 要求用户根据本协议承担保密义务而无需支付任何费用的权利。

第7条 服务

7.1 用户在西化网平台达成的服务,请双方仔细确认服务内容及合同条款等信息。若用户提供的信息错误导致服务过程中出现利益损失的,则中欣合创(内蒙古)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将不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及连带责任。

7.2 除法律另有强制性规定外,双方约定如下:本平台展示的项目、商品和价格等信息仅仅是西北化学网或产品销售方的要约邀请,用户在购买服务时时须填写用户希望获得服务的详细等内容;系统生成的订单信息是计算机信息系统根据用户填写的内容自动生成的数据,仅是用户向西北化学网或产品销售方发出的合同要约;西北化学网或产品输出方收到用户的订单信息后,并收到用户的打款及提货函后,即视为用户与西北化学网或产品销售方之间建立了合同关系;

7.3 由于市场变化及各种以合理商业努力难以控制的因素的影响,本站无法保证用户提交的订单信息中希望购买的服务都能满足需求;用户需自行风险控制。

第8条 履约

8.1 用户在完成支付且用户的服务项目合同审核通过后,即可根据合同约定进行履约。

8.2 因对方原因造成合同不能执行的,西化网平台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9条 知识产权保护

9.1 用户承诺,用户对提交或发布的任何内容负责,并且该等内容不得侵犯或违反任何其他方的权利或违反任何法律。用户将该等内容提交或发布在公众或其他用户可访问的平台服务区域内,即表示用户声明,用户是该等资料的所有人并且/或者用户拥有分发该等资料的一切必要权利、许可和授权。

9.2 用户承诺,用户在使用平台服务中所提供或产生的内容侵犯第三方合法权益的,用户均应当以自己的名义独立承担所有的法律责任,并应确保西北化学网免于承担因此产生的损失或增加的费用。西北化学网因此遭受第三方的索赔,或受到任何行政管理部门的处罚,用户应当赔偿西北化学网因此造成的损失及发生的费用,包括合理的律师费用。

9.3 用户认为西北化学网项下的内容涉嫌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向西北化学网发送侵权举报。西北化学网收到权利人有效的通知后,用户同意西北化学网有权根据举报材料的有效性及完整性进行独立判断并采取删除、屏蔽或断开链接等措施。一旦西北化学网采取了删除、屏蔽或断开链接等措施的,用户放弃以任何理由向西北化学网索赔的权利。

9.4 西北化学网为提供平台服务而使用的任何软件(包括但不限于软件中所含的任何图象、照片、动画、录像、录音、音乐、文字和附加程序、随附的帮助材料)的一切权利均属于西北化学网,未经西北化学网书面明示许可,用户不得对该软件进行反向工程、反向编译或反汇编。

9.5 除非因使用平台服务而必须,未经西北化学网明示书面许可,用户不得使用西北化学网的商标(不论是否注册)、企业名称、商业标识、域名等,用户以不得自行或委托他人抢注或申请与西北化学网有关的任何知识产权。

9.6 西北化学网在平台服务中提供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网页、文字、图片、音频、视频、图表等)的知识产权归西北化学网所有。用户同意,有关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图片、用户界面、声音素材、视频素材、编辑内容和安装有关服务所使用的脚本和软件)包含西北化学网和/或其许可方拥有的专有信息和材料,受适用的知识产权法律和其他法律的保护。用户同意,用户不会以任何方式使用该等专有信息或材料,但为了根据本条款使用有关服务的目的而使用的除外。除本条款明确允许的以外,不得以任何形式或任何方式复制有关服务的任何部分。

9.7 用户在使用西北化学网过程中形成的使用数据的所有权归西北化学网所有,未经西北化学网明示书面许可,用户承诺不以任何形式复制、模仿、传播、出版、公布、展示,包括但不限于电子的、机械的、复印的、录音录像的方式和形式等。

第10条 责任限制及不承诺担保

除非另有明确的书面说明,本站及其所包含的或以其它方式通过本站提供给用户的全部信息、资料、货物(包括软件)和服务,均是在"按现状"和"按现有"的基础上提供的。 除非另有明确的书面说明,西北化学网不对本站的运营及其包含在本网站上的信息、资料、货物(包括软件)和服务作任何形式的、明示或默示的声明或担保(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另有规定的以外)。 如因不可抗力或其它本站无法控制的原因使本站销售系统崩溃或无法正常使用导致网上交易无法完成或有关的信息、记录的丢失等,西北化学网会合理地尽力协助处理善后事宜。

第11条 其他

11.1 本协议所有条款的标题仅为阅读方便,本身并无实际涵义,不能作为本协议涵义解释的依据;本协议条款无论因何种原因部分无效或不可执行,其余条款仍有效,对双方具有约束力;除本协议外,用户仍需要遵守包括但不限于西北化学网已经发布的《西北化学网服务协议》以及其他相关业务规则。

11.2 本协议签订地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内蒙古自治区乌海市。

11.3 如双方就本协议条款内容或其执行发生任何争议,双方应尽力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协议签订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7*24小时服务
资讯服务
供求一站式
专业服务
0473-6951094

关注微信公众号获取更多资讯

蒙公网安备 15030402000023号